活性碳適合于采集有機氣體和蒸氣混合物,特是空氣中待測物濃度很低時,需要長時間采樣,或空氣的相對濕度較高時。雖然活性碳的吸附能力很強,沸點高于O℃的各種物質蒸氣,常溫下可以被有效地吸附,但是,沸點低于-150℃的物質,如性氣體、氫、氦、氧和、等,實際上不能用物理方法吸附。沸點在-100℃之間的物質,如氨、乙烯、甲醛、、等,吸附效率低,在常溫下,常見濃度不能定量吸附。為了定量采集這些物質,必須增加活性碳柱的長度,或在冷凍下吸附;也可以用浸漬化學試劑的活性碳,以增加化學吸附和吸收的能力。用于空氣物采樣的活性碳,多用20~40 目椰子殼活性碳。在使用前,活性碳必須經過處理,通常是在 300~350℃通氮氣 3~4 小時,除去吸附的物質。
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時,應當向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交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,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,應當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。第九條,公共場所經營者應在許可證復核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復核申請,并提交以下材料:一年內的衛生檢測報告;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,應當提供兩年內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。可見,公共場所的衛生檢測是非常有必要的。作為公共場所的經營者,應樹立檢測意識,積極參加檢測,讓公共人群有一個健康舒適的公共環境。